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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工作要求

信息时间:2019-07-01信息来源:阅读次数:

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工作要求

 

一、进场人员须着装整洁,服饰得体,挂牌上岗,自觉遵守场内各项管理制度,维护场内秩序,爱护公共财物及设施;

 

二、开标须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开标时间在交易中心开标厅公开进行,开标时间以开标室钟表为准,不得提前或无故延后。若已安排的开标项目需要延期或变更,应在开标前一天递交延期说明或变更说明;

 

三、招标代理机构须在开标前30分钟派专人到开标现场布置会场,检查开标设施是否完备,做好开标软件安装调试等工作;

 

四、开标由业主或招标代理机构主持。开标时,首先由业主或招标代理机构依照法定程序宣布开标会场纪律,介绍参会有关人员的基本情况;

 

五、唱标前,由投标人或其推选的代表对投标文件密封情况进行检查确认,或征求所有投标人同意,由现场监督人员或公证人员检查确认;

 

六、唱标过程要在开标会场的投影幕上同步显示,投标报价表要向所有投标人公布;

 

七、唱标完毕后,业主或招标代理机构立即打印开标一览表,并由唱标人、记录人、投标单位法人或其授权委托人(代理人)、监管人员等签字确认。